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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6-10-31 来源:不详 浏览:次
经校区管委会办公会讨论决定,设立校区领导接待日。试行办法如下:
一、时间:
每学期的双周星期二下午2:30—5:00。如有变动,另行告示。
二、地点:
1、校区党工委正、副书记,管委会正、副主任,学生园区党总支书记、学生办主任在校区学生机构办公场所(即原校区门诊部);
2、其他领导在各自办公室。
雨燕直播办公室
二〇〇六年三月九日